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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11:20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型

2024年校级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校级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应是参加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并通过结题的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或经学院推荐的具有创新潜力的我校2022级普通全日制在校优秀本科学生,且不超过本学院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总数的5%

2.申报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项目负责人应是参加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并通过结题的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或经学院推荐的具有创业潜力的我校2022级普通全日制在校优秀本科学生,且不超过本学院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总数的5%

3.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由3-5人组成;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4.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队申报;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应组织平台教师积极组队参与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2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申报及评审使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大创系统”)进行(登录方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首页“服务门户”→“实验实践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

2.学生所申请的校级项目,由申报时选定的教学单位负责初审并推荐,最终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完成评审立项。

3.每个校级项目均需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本年度只能指导一个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应为符合要求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4.校级项目执行期为2年,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项目组需充分利用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得占用正常课堂教学时间。

二、校级项目评审立项

1.42-420日,项目申请人在大创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申报工作,指导教师使用大创系统完成审核。

2.430日前,各教学单位在大创系统中指派专家通过网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完成项目立项审核并明确推荐项目等级。

3.5月初,学校组织专家在大创系统中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校级立项项目名单将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网站公示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三、校级项目结题条件

(一)创新训练项目需完成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题

1.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完成实物制作,运行效果好。

3.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二)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需完成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题

1.创业训练项目成果需有明确的用户数据、运营数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失败的项目需有原因分析报告。

2.创业实践项目成果需有营业执照、经营成果。经营成果指财务报表等,同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失败的项目需有原因分析报告。

四、校级项目管理

(一)管理方式

2024年校级项目通过大创系统进行申报、评审、立项、中期、结题等全过程管理。

(二)经费管理

1.校级项目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共同资助,各学院应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仪器,并根据自身情况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学校具体资助金额以立项通知为准。

2.校级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耗材、药品、化学试剂、工具等)、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委托业务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项目经费不能用于购买生活用品,不能用于支付餐饮费、出租车费、电话费等。

3.校级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经费采取分批拨付方式进行划拨,立项后,首批拨付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5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20%。下拨指导教师相关财务账户,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调整。

4.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按预算科目进行报销,报销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指导教师进行签字把关但不得使用项目经费。

5.对于因故终止或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其项目剩余经费并收回。项目结题3个月后,剩余经费将予以收回。

6.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其使用科学、合理、高效,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对于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包括停止项目运行、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将移交至司法部门处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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