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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第九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孵化扶持的决定

2021-04-20 11:36  点击量: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鼓励和扶持我校学生自主创业,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内工大招就字[2016]2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经费使用办法》(内工大招就字[2016]3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对我校第九批遴选出的“复合能源多机联动设施巡检环境监测多功能机器人”等15个创业项目进行孵化扶持。

希望获得扶持的项目负责人合理使用扶持基金,在孵化期内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多出成果。同时希望全校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踊跃参与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不断提高创业实践能力。

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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