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
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关于就业
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
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
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