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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3-06-26 10:35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23年度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各教学单位初评、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网评、现场答辩、项目公示,确定“基于机器视觉的精品水果分拣投送系统的研究与设计”等151个项目为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生创业孵化项目(以下简称“校级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方式

1.2023年度校级大创项目使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模块(登录http://sjgl.imut.edu.cn)进行全过程管理;

2.校级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2023年6月起至2025年5月止;

3.项目任务书上传时间自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上传任务书PDF版(附件3),上传地址为“实践教学管理平台”http://sjgl.imut.edu.cn中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模块中的项目成果一栏;

4.项目中期检查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由学院以公开答辩或专家网评方式进行检查;

5.项目结题时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由学院组织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

二、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与划拨方式

获批立项的2023年度校级大创项目,学校予以经费资助,经管人文社科类0.2万元/项,理工科类0.3万元/项。项目批准立项后,学校将分批拨付资助经费到项目指导老师的财务账户中。各教学单位配套经费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

三、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

1.项目经费严格执行立项预算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学生在预算框架下使用,指导教师负责监管。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指导教师的教学研究。

2.项目结题1个月后账户冻结,学校回收剩余经费。对于因各种原因终止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并回收其项目剩余经费。

3.经费报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由指导教师签字审批,报销的总金额不超过划拨经费总额。

4.校级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时间和学校资助经费额度,重新制订项目经费预算,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交项目所在单位。各教学单位将项目经费预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汇总,于7月10日前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大创项目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经费,提供实验场所及项目研究等方面的条件,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公开答辩,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2.各教学单位要把校院两级大创项目建设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抓手,把项目建设与专业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团队应参加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丰富项目建设成果。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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