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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6年10月29日 17:52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确保各项目在建设期内圆满完成研究任务,学校拟对2026年立项的校级一般大创项目和一年期校级重点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所有2026年立项的校级一般大创项目。

2.所有2026年立项的一年期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重点大创项目。

二、检查程序

1.2026年10月29日-11月5日:检查范围内的各立项项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报告》(附件1),并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平台(http://sjgl.imut.edu.cn/aexp/productcenter.jsp)上传中期检查报告,同时项目还须上传取得的各类成果信息(附件2)和经费使用情况信息(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软著、财务系统内经费支出信息表等)。

2.2026年11月6日-11月16日:各单位组织专家完成对2026年立项的校级一般项目和一年期校级重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并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平台中完成审核。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经学院初审后,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线下答辩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须对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一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等提出指导和建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由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学院可提出终止项目的建议,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被终止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其他

1.请各单位加强过程管理,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将中期检查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敦促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及时整改。

2.所有已立项的项目须认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所有信息不得变更。校级一般如确需更换项目成员,需于11月4日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交至学院审批备案,并在系统中提交更改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成员变更申请仅能申请一次,申请审批通过后,新成员取得的成果才可认定为项目成果。

3.无特殊情况,所有已立项的项目不得申请终止项目,申请终止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减少学院下一年立项校级重点项目名额。如确需申请终止,需于11月4日前提交《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5),交至学院审批备案,并在系统中提交更改申请,学院审批通过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创新创业学院(工程实践创新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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