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规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孵化项目工作进展,决定对2023年立项扶持的第十一批孵化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获得学校创业扶持金资助的第十一批学生孵化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立项申报书,检查孵化项目在扶持期间,项目运行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安排计划及使用情况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及形式
1.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3日,各项目团队自查准备阶段。第十一批孵化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孵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由指导老师和项目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2024年9月26日,学校组建专家组对各孵化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各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3.检查验收过程均以线下答辩形式开展。各项目团队需在9月20日前将取得的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汇报PPT文稿等,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imutcxcy@163.com,需注明“第十一批孵化项目+中期检查”。
4.对于未按时提交检查材料或者未按时参加评审的汇报项目团队将终止项目扶持。
四、相关要求
孵化项目中期检查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评审结果将作为后期项目落地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及各孵化项目团队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积极配合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9月14日